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扩散!农业农村部发出公告!已有人被罚百万!坚决严厉打击,这几件事养猪人一定不能碰!

今年以来,猪价不断探底,而养殖成本高企!

20 1月 2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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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读:

今年以来,猪价不断探底,而养殖成本高企!在这种情况下,养猪人期盼能用更低的成本经营猪场,于是假非瘟疫苗、假兽药、假种子、非法屠宰、随意弃置病死动物、无证运输等开始出现在养猪业,而它们给养猪业带来的却只有更大损失......

无证运输生猪,没赚反被罚

为了赚个差价,没有办理办案手续就运输生猪,日前,即墨一男子日前被处罚。根据现场情况,运输者张某某正在装车,车上共有6头猪,执法人员立刻在现场对其进行了问询并让其提供车辆备案手续。张某某表示他平常主要是贩运粮食,最近看猪价跌了,想从中赚个差价,临时接了这个活,所以还没来得及办理相关的备案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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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主张某某的行为涉嫌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第五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,执法人员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相关条款对其进行了立案处罚。执法人员介绍,生猪养殖、运输、屠宰环节的执业者,必须办理各项手续和证件后方可经营。千万不要心存侥幸、为了利益,而去做这些违法的事情。

私设屠宰场,8人被检察院起诉

与人合作私自开设生猪屠宰场,屠宰生猪及出售猪肉,非法经营数额多达1200多万元。近日,由集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等8人非法经营案已开庭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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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2019年6月以来,被告人王某以牟利为目的,违反国家规定,在漳州市某村庄一铁皮房内私设生猪屠宰场,雇佣7名工人协助生猪屠宰工作,为猪贩提供“服务”:从他处购进生猪,将屠宰后的猪肉销售给猪肉商贩;为猪肉商贩运来的生猪提供屠宰服务。商贩们从被告人王某处屠宰、购买的猪肉,销售至漳州、厦门等地。经审查,2019年6月至2020年8月期间,被告人王某通过猪肉销售及屠宰加工,共获利1200多万元,情节特别严重。

食品安全大于天!本案销售的猪肉均未经过定点屠宰场所、均无经过合法检疫检验,存在食品安全隐患。因本案存在涉案商贩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私宰猪肉情况,集美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通报函。表示将坚决严厉打击任何影响食品安全的犯罪,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长期监督。

1.2亿假兽药案件

据农业农村部公布,山东省烟台市农业农村局在开展饲料监督抽样检查时,发现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生产假兽药,现场查获疑似假兽药产品2350公斤和多种兽药生产设备。随后,烟台市农业农村局又接到群众举报,在另一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查获假兽药产品及生产原料辅料共19700公斤。

经并案调查,上述2家公司均为孙某某以他人身份信息注册成立,孙某某同时还注册了另外4家公司,均未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,由其中一家公司负责生产假兽药,再用其他公司名义分装销售。因当事人生产销售假兽药情节严重,涉嫌刑事犯罪,烟台市农业农村局依法将案件移送烟台市蓬莱区公安分局。公安机关接案后,联合多地农业农村部门进一步查明,除上述6家公司外,孙某某还在多地注册成立了100多家销售公司,将涉案假兽药产品销往全国多个省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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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终,公安机关抓获孙某某等涉案人员45人,涉案金额达1.2亿元。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

本案因案情复杂,当事人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十分隐蔽,且涉及多个省份,案件查办过程中,农业农村部门和公安机关精诚合作,密切配合,充分体现了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有机衔接形成的强大合力。加强兽药质量监管执法,对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有重要意义。

来源:齐鲁晚报、农业农村部等 原文链接: https://www.pig333.cn/articles/article_5480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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